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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

日期: 2022-10-09 16:25:19 作者: 东方蓉

乐考网给大家分享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,希望对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们有所帮助。详情如下:

1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;

2、因为受刑事处罚,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当天止不满二年的;

3、受吊销《医师执业证书》行政处罚,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;

4、甲类、乙类传染病传染期、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业务工作的;

5、重新申请注册,经考核不合格的;

6、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;

7、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;

8、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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